上一篇:第九章安息日
第十章基督徒的自由
- 圣经研究入门-家庭读经三百题
- 2024-11-17 17:26
第十章基督徒的自由
|
第一节 自由的始作者
1.圣经对于以色列在埃及受的奴役是如何描写的?“过了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作苦工,就叹息哀求,他们的哀声达于上帝。”出2:23;
比较雅5:1-4,“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啕,因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
2.谁听到了他们的呻呤?
“上帝听见他们的哀声,就记念他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出2:24
3.上帝对摩西说了些什么话?
“现在以色列人的哀声达到我耳中,我也看见埃及人怎样欺压他们。故此我要打发你去见法老,使你可以将我的百姓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出3:9-10
4.在赐以色列人律法时,上帝是怎样描述自己的?
“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出20:2
5.上帝是怎样预防以色列免受奴役的?
“你弟兄中,若有一个希伯来男人或希伯来女人被卖给你,服侍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你任他自由的时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从你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的给他;耶和华——你的上帝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上帝将你救赎;因此,我今日吩咐你这件事。”申15:12-15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也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出22:21
“愿颂赞归与我们的耶稣基督的父上帝,就是发慈悲的父,赐各样安慰的上帝。我们在一切患难中,他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上帝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林后1:3-4
6.以色列民应该守安息日的原因之一是什么?
“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申5:15
7.每隔五十年在以色列要宣告什么?
“第五十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利25:10
注:禧年是在其他宗教中所没有的独特的制度。这是每五十年要守的安息年,要在赎罪日大发角声。这一年所有为奴的希伯来人要得自由,土地归还给先前的地主。
8.因为以色列人未能这样做,而压迫人,不理会并且误用安息日,上帝做了什么?
“所以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没有听从我,各人向弟兄邻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们宣告一样自由,就是使你们自由于刀剑、饥荒、瘟疫之下,并且使你们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4:17(另见耶17:24-27;代下31:19-21)
9.上帝在以色列的禁食上查出了什么错误?
“看哪,你们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为你们作苦工。你们禁食,却互相争竞,以凶恶的拳头打人。”赛58:3-4
10.上帝能悦纳什么样的禁食?
“我所拣选的禁食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使被欺压的得自由,折断一切的轭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将飘流的穷人接到你家中,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顾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吗?”赛58:6-7
注:所有这些都表明上帝喜爱自由,恨恶奴役。圣经所提倡的禁食与气功所说的辟谷,虽然表面上都是不进食,让胃部与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定期的得到一些休息。但在实质上,却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圣经禁食的目的是为了更专注于上帝,而得到在思想、言语、与行为上表现上帝的圣德,如本处经文所说。而气功的辟谷所专注的是自我,所渴求的是自己身体上成功或长寿。
11.基督对于这世界的使命是什么?
“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帝悦纳人的禧年。”路4:18
注:四福音表明,基督在安息日的大部分时间,是用于释放解救被欺压的和受苦痛的人。
12.犯罪的处于什么境况之中?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4
13.为什么要称基督的名为耶稣?
“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
14.一切罪的根源在哪里?
“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7:7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
注:私欲,贪心和非法的欲望都是对自私自利的不同的说法而已。自私是一切罪的根;所谓自私就是指专爱自我而不顾其他人的同等的权力的一种精神。
15.圣经是如何显明人的权益的平等性的?
“要爱人如己。”利19:18
16.基督立下了什么与此一致的规则?
“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
注:所以,要先根除人心里的自私,才会承认同胞的平等权利。孔子教道门生“仁”就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于人,己欲达而达于人。”这种“推已及人”的原则正是这一金律的一个方面;基督更是要求人主动地以爱的精神对待他人。说法不一,但爱人的精神与源泉是一样的。
17.只有谁才能除净人心中的自私?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
18.惟有谁能给人真正的自由?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
19.基督对不信的人的态度是什么?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12:47
20.基督说应该以什么样的精神来约束他的门徒?
“耶稣叫他们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2-45
21.哪里有主的灵,哪里就有什么?
“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
22.上帝悦纳哪一种敬拜?
“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上帝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3-24
第二节 执掌权柄的
1.何人应该顺从民间的政权?“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罗13:1
2.掌权的是谁立的?
“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罗13:1
3.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谁?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13:2
注:“这是指那些起来反对政府的,谋求无政府状态与混乱的,以及反对法律的正常执行的。然而,那些法律不得违反人的良心,或与上帝的律法相悖。”——爱伯特·巴勒斯(Albert Barnes,1798-1870;长老会牧师)《论罗马书》。
人间的政权有顺从上帝的本分,因为“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当尽的本分”传12:13。
4.民事政权的正当范围和工作是什么?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3-4
5.律法是为谁制定的?
“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提前1:9
6.基督徒应该怎样尊重世间政权?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多3:1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的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上帝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前2:13-17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13:6-7
7.基督的什么话表明,除了凯撒的国以外,另有一个王国?
“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22:21
8.应该单单敬拜谁?
“耶稣说:‘撒但,退去吧!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侍奉他。’”太4:10
9.尼布甲尼撒王曾频布过什么命令?
“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但3:5-6
注:这条命令直接与上帝的第二条诫命相违背。这是一条宗教性的拜偶像命令,而在实质上就是逼迫。
10.那三个被掳的希伯来年轻人是怎样回答的?
“尼布甲尼撒啊,这事我们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6-18
11.尼布甲尼撒王随后有何动作?
“又吩吩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但3:20
12.看到他们被奇妙的拯救之后,尼布甲撒王说了什么?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他差遣使者救护倚靠他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上帝以外不肯侍奉敬拜别神。”但3:28
注:上帝在火中救出这些人,是要通过这个大国,向全世界表明,宗教乃是独立于民间权势之外的王国领域。人人都应享有自由,凭着自己良心选择崇拜或不崇拜的对象,并承担自己选择的结果。
13.那些嫉妒的臣子们惟有怎样才能得到告但以理的把柄?
“那些人便说,我们要找参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上帝的律法中就寻不着。”但6:5
注:结合上一章的内容可知,魔鬼对今日的基督徒也运用着同样的伎俩,在“上帝的律法中”寻找控告的把柄。改变第四条诫命,使人在不知不觉中犯罪。
14.他们影响国王制定了什么命令?
“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就必扔在狮子坑中。”但6:7
注:与尼布甲尼撒的命令不同,这条命令禁止敬拜真神上帝,与十诫的第一条相反。
15.但以理是怎样对待这命令的?
“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但6:10
16.但以理最后受了什么处治?
“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带来,扔在狮子坑中。”但6:16
17.大利乌王来到狮子洞口时说了什么?
“临近坑边,哀声呼叫但以理,对但以理说:“永生上帝的仆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侍奉的上帝能救你脱离狮子吗? ”但6:20
18.但以理的回复是什么?
“愿王万岁!我的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狮子的口,叫狮子不伤我;因我在上帝面前无辜,我在王面前也没有行过亏损的事。”但6:21-22
注:这个奇迹再次表明,宗教自由不容干涉,民间政权无权对宗教实践指手划脚。但以理在回复王时,先说“愿王万岁”,表明了他对世间不与上帝律法相违背的习俗与世间权势的尊重。
19.基督给门徒的临别命令是什么?
“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
20.犹太人立即发布了什么相反的命令?
“于是叫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徒4:18
20.彼得和约翰立即给了什么回答?
“听从你们,不听从上帝,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4:19-20
21.为了继续传道,使徒们遭遇了什么?
“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该教门的人,都起来,满心忌恨,就下手拿住使徒,收在外监。”徒5:17-18
22.上帝的天使行了什么事?
“但主的使者夜间开了监门,领他们出来,说:“你们去站在殿里,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徒5:19-20
注:这里再次表明,人无权干涉宗教的自由,当人的法律与上帝的话和律法相违背时,我们应该遵从上帝,而不计后果。
23.当使徒们再次被传到公会时,大祭司问了些什么?
“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吗?你们倒把你们的道理充满了耶路撒冷,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徒5:28
24.使徒们是如何作答的?
“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
注:“在顺从上帝旨意之下,顺从所有人间政权本是应该的。这些政权的必要性乃是众所周知的,其存在是与神圣之旨意相符合一致的。因此一般认为民间法律的权威总是应该得到尊重的,除非有道德上的根据,否则,任何抗拒不遵都无疑是犯罪。……很明显,上帝的律法乃是至高无上的,无论何时,当人的法律与这至高之法相背时,总应该是“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雅各·费尔查德(James H. Fairchild)《道德哲学》(1869年版),第178-181面。
25.谁比有权有势者更高?
“你若在一省之中见穷人受欺压,并夺去公义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诧异;因有一位高过居高位的鉴察,在他们以上还有更高的。”传5:8
注:在抵制政府借权力以实施法定的宗教事务时,有人问:“我们不应该遵从掌权的吗?”我们的回答是:“我们要遵从,只要它与更高的掌权者相一致,上帝为整个宇宙制定了律法。他应该得到承认,他的律法应当受到尊重,这超出一切最伟大的人和最高的世间权势。”
26.未底改拒绝跪拜哈曼,哈曼成功地让国王签署了什么命令?
“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太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斯3:13
注:上帝将宝剑(民权)放在凯撒(政权)手里,用以惩罚作恶者。但当宝剑向无辜之人举起,如同杀伯利恒的孩子(太2:6)那样;或强制偶像崇拜,如三个希伯来人的情形(但3:8-27)那样;或禁止崇拜真神上帝,如但以理所遭遇的(但6:12-23);或要杀害所有上帝的子民,如以斯帖的时候那样;或强制遵守伪安息日,如所有星期日法案(又称蓝色法律)一样;这都是滥用民权,不是正确地使用所赋予的权力。上帝看重那些在这些情形之下,面对逼迫,压迫和死亡,仍忠实于他的人。……上帝高于一切世上掌权的,他的律法高于一切人定的律法。他创造了我们,因此,我们应该忠实顺从上帝,胜于顺从任何世上的权势。
“执政政权在执行明显非正义的法律时从来就不是赢家……除了暴政之外,有良心的人不是任何政府的敌人,而是他们的朋友。他们是这些政权的力量之所在,而不是其软弱之处。但以理在巴比伦恒心祷告,虽与法律相对,他却是政府的得力助手和真实的朋友;而那些表面上对政府的法令典章极为热心,并要借此打击好人的人,他们才是政府真正的敌人。政府若超出了其职权范围,就势必与人的良心相冲突。……。
“应该时常谨记在心的是:政府的最大之目标乃是百姓的福乐——法律和权威本身毫无价值可言,其神圣性 仅在其发挥职能时体现出来。国家机器本身的价值也在于其履行职能之时。……政府最大之不幸发生在其不谋求公正和善良之时。”——雅各·费尔查德(James H. Fairchild)《道德哲学》(1869年版),第184-186面。
上帝高于一切世上的统治者,他的律法高于一切人间法律。上帝造了人类,因此我们应当忠实于上帝过于地上任何权势。
第三节 个人对上帝的责任
1.什么是宗教?“宗教是把上帝作为敬拜、敬爱和顺从的对象的一种体认。”——韦伯
2.其他的一些定义:
“人类对其创造主当尽的职分,以及履行这些职分的方式。”
“人对上帝的信仰和顺从之间的个人关系即为宗教”。
3.在宗教事务上,我们只应称谁为父?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太23:9
4.当基督受到撒但的试探时是如何回答的?
“撒但,退去吧!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侍奉他。”太4:10
5.每个人在宗教事务上只应向谁交帐?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罗14:12
6.那些在宗教的事上要人向他们交帐的人所做的是什么?
把自己摆在上帝的地位上(帖后2:3-4)。
7.在信仰的事上,基督为什么说人不应被称为师尊?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太23:10
注:因此,任何人若在基督的教会里以师尊自居,或辖管上帝的产业(彼前5:3)就是取代基督。道释儒文化中的各位师祖都只能视为追求真理的人,而不是真理本身,是追求生命的人,而不是生命本身。因而不能受此称号。
8.作为仆人我们在信仰和敬拜的事上要对谁负责?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罗14:4
9.我们不是谁的奴仆?
“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林前7:23
注:“撒但的方式总是趋于一个目的——让人成为人的奴仆。”就此将他们与上帝分开,毁灭人对上帝的信心,使人置于试探和罪之中。基督的工作就是要将人从罪里释放,使人得自由,更新信心,引导人对上帝作甘心乐意的忠实顺从。路德说:“在上帝的话和永恒的事情上,上帝不允许人服从于人,因为信心,顺从,谦卑是不可针对任何人的真正的崇拜,……在关系到永生的事上信靠任何人,都意味着把当献给上帝的荣耀归给了世人。”——译自马丁路德致查理五世的信,1521年4月28日。
10.最终所有人都必须在什么地方交帐?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注:既然宗教乃是个人的事务,每个人都要独自向上帝交帐,所以在信仰上来不得半点强制或勉强。
第四节 政教合一
1.在保罗的日子有什么已经发动了?“因为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帖后2:7
2.他说什么人将在教会中兴起?
“我知道,我去之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徒20:29-30
3.在基督复临前教会里会发生什么?
“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帖后2:3
4.这“离弃真道”的是如何表现的?
在教会里采纳异教的礼仪和习俗。
注:德尔图良(Tertullian,天主教早期教父之一)在公元200年左右,就提到过很多公认却没有圣经依据的作法,已在教会里成为传统了;如在浸礼中三次入水,说是“作一个比主在福音中所指定的更大的保证”;给死人作生日礼;禁止“在主日禁食或跪拜……”;特别敬重饼和酒;并要在额前划十字架“作为起坐、运动的第一步,或出或入,或穿衣解带,或沐浴进食,或坐或卧,要贯穿于日常生活中的每一细节之中。”——De Corona,第三。四章;《尼西亚之后的教父》卷一(1918年版)第94,95面。
“优西比乌(Eusebius)从很多方面告诉我们,”红衣主教纽曼说,“君士坦丁为了把这新的信仰推荐给异教之民,便把异教人习惯的外在礼节转移到了这新的信仰之中。”诸如香、蜡烛、还愿物、圣水、像等。
5.许多主教的工作和品性变成了什么样子?
“属世心强的主教们,并不顾惜羊群的得救,倒是常常四处游行,把自己陷于世俗的事务之中。”——奥古斯特·尼安德(Augustus Neander)著《基督教会通史》(托瑞译本)卷二,第16面。
6.主教们的决定要做什么?
“神权政治的理论在君士坦丁时就已经很流行了;……而且主教们自愿地通过辩论决定一心用国家的权威来推行这一主张,而所依靠的人就是君士坦丁。”——同书第132面。
注:“神权政治理论”,即设想上帝借主教们来施政的政权理论。这种理论受到了异教现实的打击。在异教政体中,皇帝是罗马教的大祭司(Pontifes Maximus)。结果,君士坦丁在皈依基督教之后,自认是教会外部事务的主教,而视教会为其政府的某个职能部门。主教们所设想的上帝借教会来摄政的理念,在相当程度上,继续为奉罗马主教为教皇的西欧国家所追寻。
7.教皇制最大的特征是什么?
政教合一,或者说是宗教势力掌握政治势力来推行其目标。
8.产生教皇制的政教合一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公元313-337年君士坦丁在位时便打下根基,其发展则在他之后。
注:君士坦丁对当时受到迫害之基督徒先给予自由,随后又偏爱他们,“打开了抬高基督教,特别是天主教的门户,……并使之成为国教,将一切异端及分裂教派排斥在外。天主教虽曾一度与异教平起平座,但很快就从内部已经奄奄一息的罗马教手里夺得了胜利。从这时起,君士坦丁就决定要讨好教会,虽然并不去逼迫或禁止其他异教。”——菲利普·沙夫著《基督教会史》(Scribners,1920年版)卷三,第30、31面。
君士坦丁的继承人废止了公开的异教,基督教被立为唯一合法的国教。
9.教会的升迁是如何开始的?
凭借君士坦丁的保护和宗教立法。
注:对于君士坦丁何时,或者是否改教皈依基督教,以及他偏爱教会是出于宗教还是出于政治的动机,众说纷芸。兹将一些不同的说法罗列如下:公元306年——君士坦丁升为帝国四位统治者之一。
312年——得胜马克森提(Maxentius),成为西罗马帝国独一统帅,他将此归功于基督徒之上帝的帮助。他在一次异象中看到了空中的十字架。
313年——与同僚李锡尼(Licinius)签发《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赋予一切宗教以自由,文别提到了基督教。之后,常与主教们交往,偏袒基督教,迎合基督教而制定法规,但并未废止或逼迫异教。312年——君士坦丁著名的星期日法案,把他的基督徒国民和异教国民联在了一起,遵守“可敬的太阳日。”
323或324年——击败最后的对手,异教徒李锡尼(Licinius),此时他又在东部迫害基督徒;君士坦丁获得了对整个帝国的统治;大约在这时,公开袒护并抬高基督教;在钱币上消除了太阳神和其他异教象征图案。
325年——主持尼西亚公议,以确保教会的团结;之后强制治倾向于天主教会的团结,反对异端的基督徒。
327年——病危中接受长久延误的洗礼。
10.在君士坦丁和继任者手中,政治保护所采取的是什么形式?
对神职人员实行辖免,特权及某些司法仪式等;对教会给予礼物、基金、财政补贴。先是与异教的庙宇和司庙人员同等相待,后来偏向教会;最后排斥除天主教以外的一切团体。
11.是什么样的宗教立法促成了政教合一?
保障特权和庇护的法律,以及那些强制教会规定,做法,或使徒教令,压制异教和异端的法律等。
注:君士坦丁最早的基督徒法案“免去了神职人员兵役和地方性的义务(313年3月);废除了各种冒犯基督徒的习俗和礼节(315);解放基督徒奴隶(316年前);法定遗产归给天主教会(315年);规定遵守星期日,不是当作主日,而是当作太阳日(321)。——菲利普·沙夫著《基督教会史》(1902版)卷三,第31面。
12.君士坦丁是怎样开始国家对教会的监管的?
他取得了帝国的政治统一之后,就想通过教会议会取得教会的统一。
注:第一次基督教(天主教)的大会,是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在尼西亚主持召开的。沙夫这样写道:“基督教联席议会不仅有教会方面的意义,而且具有几分政治或国家与教会的特色。会议名字本身就涉指……帝国……。这位希腊—罗马皇帝与教会联席会议在古代语汇的意义上,在其临时负责人和其法律力度上说来都是不可分割的。有了这个拜占庭的先例和以色列国诸王的榜样,俄罗斯沙皇,斯堪的纳维亚,英国等国的改正教诸候们便在自己的辖区内对教会建立了与此相似但更为广泛的监管,而不论其正义与否。”——见同书,第334-335面。
13.在尼西亚会议上讨论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首先是关于耶稣是否为神的争论;其次是复活节的日期问题。
注:“好像只有叙利亚和美索布达米亚继续跟犹太人的习惯,在月圆的第十四日庆祝复活日,不论其是否为太阳日,而所有其他教会则都只遵守太阳日为圣。他们是:罗马、意大利、非洲、亚西米西部、埃及、西班牙,高卢、英国和整个希腊、亚洲等。”——以撒·波衣尔(Isaac Boyle)《尼西亚会议之历史观》(1836年版),第23面。
这次会议将复活日定为最近春分的满月过后的第一个太阳日(星期日)。
14.勒恩德是对教会谋取宗教立法有何论述?
“这样,教会得到了国家的帮助,以便进一步推行其主张。”——奥古斯特·尼安德(Augustus Neander)著《基督教会通史》(托瑞译本)卷二,第301面。
注:政教就这样合而为一了。这样一来,教会取得了对内政的控制,后来又把她当作工具,进行了极狠毒和广泛的大逼迫。这样教会就否认了基督圣洁的权柄,而是要求用政治势力去强迫人按照教会的授意方式来敬拜上帝。
15.基督教神权政治之父奥古斯丁对此有何论述?
“用教训引人归向上帝,比因惧怕惩罚或受苦而归向上帝更好。谁会对此心存疑惑呢?但是由于前者只凭教训引导,所以更好。然而其他方式仍不可忽视。……很多人,诸如恶奴必须先由其主人用苦杖来矫正他们,之后他们才能达到这最高之宗教发展境界。”——《基督教会通史》(托瑞译本)卷二第214,215面。
第五节 星期日法案
1.安息日是谁定的?“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
2.安息日属于谁?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出20:10
3.那么这一日应当向谁守?
“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可12:17
注:当世人来制定有关安息日的律法时,便是要求向政府守安息日,或者通过政府归向上帝,结果与前者一样。
4.在宗教事务方面,我们只应单向谁交帐?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罗14:12
注:当人制定强制性安息日法案时,他们就要人因遵守安息日向政府交帐。
5.上帝是怎样表明安息日的神圣的?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出20:8
“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圣安息日,当有圣会;你们什么工都不可作。这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向耶和华守的安息日。”利23:3
注:安息日既是圣洁的,就应该守为圣日,这日既是召开圣会的日子,就一定是宗教性的日子了。
6.那么,安息日立法必然具有什么性质的立法?
宗教性立法。
7.政教合一或宗教立法的结果通常是什么?
宗教上的不宽容与逼迫。
8.第一个星期日法案是什么?
公元321年3月7日君士坦丁的星期日(太阳日)法案。
注:“在可敬的太阳日,城里居住的一切官员和百姓都当休息,店铺关门歇业。不过在乡间,农人仍可自由合法的从事耕种;因为别的日子常常不适于撒下谷种或栽植葡萄;免得因错过良机而失去了天国的恩惠。”——《查士丁尼法典》,卷三,第12,3 条款。根据教会史学家菲利普·沙夫著《基督教会史》卷三,(1902年版)第380面,英译文转译。
9.什么教会会议要求遵守星期日而禁止守安息日?
老底嘉会议决定,基督徒应该守星期日,如果他们坚持在安息日休息,“就要将他们驱逐出基督之门外。”(见哈夫勒著,《教会会议史》卷2,第316面。)
10.还有进一步的星期日法案吗?
“君士坦丁的命令开了先河,随后有虽不连续却漫长的系列帝国法令支持星期日休息。”——同书第29面。
注:“公元386年的法案,更严格地加强了由君士坦丁皇帝提出并生效的那些旧的改变,一般来说,各种民间交易在星期日已遭严格禁止。
“公元425年【小狄奥多西(Theodosius II)当朝】各种展览在星期日和基督教徒的主要节日都遭禁止了,为的是要保障虔心的敬拜不受侵扰。……
“这样,教会从国家获得到了帮助,进一步推行其主张。……但若不是因为有属灵与世俗的混杂,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仅有外在改教的众多人数,教会本来可以不需要这样的帮助。”——奥古斯特·尼安德(Augustus Neander),《基督教会通史》卷2(1852)第300,301面。
后来的皇帝在364年到467年间,又时不时地加进了一些禁令和法规。《查士丁尼法典》汇集了皇帝关于这个问题的各种法案规,从法兰克王查理大帝加冕为皇帝起(800),这部法典就在后来称为“圣罗马帝国”生效了。中世纪教皇和会议有关星期日的条例和教规,都是由民间政治势力强化实行的。(见《新沙夫宗教知识百科全书》The New Schaff-Herzog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s Knowledge,卷11,第147面。)
后来,教会会议对先前的罗马帝国一直有相当的影响,因为教会维持了很大程度的统一。老底嘉会议(公元四世纪)命令人在安息日工作,然而可能的话,当在星期日休息。“奥里兰(Orleans)会议(公元538年)”在抗议极端的安息日派时,宁受责难,也要禁止一切田间劳作。麦肯(Macon)会议(公元585年)又定下了以主日为永远休息的日子,律法中与先知所说第七日就是其预表。”并勒令完全停止一切事务。公元六世纪,这一运动的势头如何,可从格列高利(教皇,590-604)的一封信中得窥一斑:信中竟禁止在星期日洗澡。”——汉斯庭(James Hastings),《宗教与伦理百科全书》卷12,第105,106面,“教会会议条例”款。
查理大帝法规(789):“我们根据主在律法中所命令的命定,在主日不可做俗务,正如我已过世的父亲在他的宗教会议布告中所命令的一样。即不可进行田间工作,也不可修理葡萄园,也不许耕地(等)。……同样妇女也不可织布等。……为了在每一个方面都能守好主日的尊荣和安息,让他们在那一天,从各地来教堂庆祝聚会,用各样美物赞美上帝吧。”——译自《查理大帝》,Admonition Generalis,in Monumenta Germaniae Historica,Leges,sec.2 tom 1. p.61. par.81
在英格兰,根据曼斯菲尔德(Lord Mansfied)所记,征服者威廉和亨利二世宣布查士丁尼关于遵守星期日的法规作为英格兰星期日。(见《新沙夫宗教知识百科全书》The New Schaff-Herzog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s Knowledge,卷11,第147,148面。)
美国第一个星期日法案是1610在维吉尼亚制定的。
“男男女女都当在上午参加崇拜。听取安息天(星期日)的讲道,下午要参加圣会及教理教学;首次缺席惩下周全周供给及津贴;第二次未到除扣除上述津贴外,还要受鞭打;第三次未到则要除以死刑。”—— For the Colony in Virginiea Britannia,Lavves,Morall and Martiall & c,in Peter Force,《北美殖民地传单》(华盛顿1844),卷三,二号传单,第10面。
查理二世29年(1676-1677)的法规:“设立……无论何人,在每一个主日都必须做同样的礼拜,以便各人好在虔诚和真宗教的职分上,公开或私下操练自己,……无论谁都不可在主日做任何俗世劳动,生意或日常事务(惟有生活必需与慈善之工例外)……任何人都不得公开叫卖,出售物件商品”等。——《英国普通法》(British Statutes at Large),查理二世29年第七章。
该法规仿效清教徒1644到1658年的法规,只是更简短温和,虽加上了不许旅行的一条规定,但没有提及运动和娱乐,对食物和牛奶也同列例外。
这个法规的重要性就在于,其修定版成了英格兰近二百年星期日法规的基础【见大布列颠百科全书(1945年版)卷21,第565面】,后来又成了美国各殖民地星期日法效仿的模式,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讲成了美国法的榜样。
第六节 逼迫及其原因
1.犹太人因耶稣没按他们的想法守安息日,便做了些什么?“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他在安息日作了这事。”约5:16
2.什么样的禁食最蒙上帝悦纳?
“我所拣选的禁食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使被欺压的得自由,折断一切的轭吗? ”赛58:6
注:这就是耶稣所做的。耶稣作为安息日的始创者和主,除了参加宗教礼仪之外(路14:6),还在安息日周游四方行善事,医治病人,释放被压迫的,医治有疾病的。但这一切虽与上帝的爱的伟大律法完全相和,却与犹太人对安息日扭曲的观点和传统相反,所以他们逼迫害他,要伺机杀害耶稣。
3.该隐为什么要杀死亚伯?
“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不可象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壹3:11-12
注:若是细读圣经,就会发现,从一开始,所有的义人受到迫害,就因为他们是义人。亚伯被他的兄弟杀害,就因为他是良善的,该隐的眼里便容不得他。宋朝的民族英雄岳飞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于风波亭,也是如此。
4.使徒保罗在评述以实玛利对待以撒时定了什么原则?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4:29
注:圣经中提到的其他受迫害的例子还有:
(1) 以扫逼迫雅各;创25:29-34,创27:41
(2) 雅各的嫉妒之子迫害约瑟;创37:1-28,徒7:9
(3) 拜偶像的埃及人迫害希伯来人;出1:1-5
(4) 亚伦同族的希伯来人迫害摩西;出2:13, 14,徒7:26, 27
(5) 不敬上帝的扫罗逼迫敬畏上帝的大卫;撒上19:1-24,撒上24:1-22
(6) 背道的以色列民逼迫上帝的先知以利亚和耶利米;王上19:9-10,耶36:20-23,耶38:1-6
(7) 拜偶像的尼布甲尼撒逼迫三个拒绝拜偶像的三个希伯来青年;但3:16-18
(8) 大利乌的臣子逼迫敢于向天国之上帝祷告的但以理;但6:12-14
(9) 杀害基督的人逼迫传讲基督的使徒;徒4:5
(10) 保罗悔改之前逼迫上帝的教会;徒8:1,徒9:1-2,徒22:4-5,徒22:20,徒26:9-11,加1:13,提前1:12-13
自圣经时代以来,宗教逼迫的历史都是同一个故事的重复——恶人逼迫义人。这种逼迫还将继续下去,直到善恶斗争结束为止(诗37:12,诗14, 32)。
5.保罗说谁将要受到逼迫?
“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3:12
注:“现在为什么逼迫似乎是非常的消沉呢?唯一的原因,就是教会已经效法了世界的标准,所以引不起反对。今日流行的宗教已经失去了基督及使徒时代信仰的纯洁和神圣的特质。时下的基督教之所以能博得大众的赞许,乃是因为它与罪恶妥协了。教会对圣经伟大真理的漠不关心,它缺乏真正的敬虔。只要把早期教会的信心和能力恢复过来,则逼迫的风云必再度兴起,逼迫的火焰也必复燃。”
“上帝让恶人兴盛,并显露他们对于他的仇恨,乃是要在他们恶贯满盈而被毁灭时,人人都可看出上帝的公义和慈爱。他报应的日子近了,那时凡违反他律法并压迫他百姓的人,将要得到他们行为的报应;那时恶人对上帝忠心的子民所有的每一件残暴或不公正的行为,将要受到惩罚,如同是行在基督身上一样。”——《善恶之争》第二章,第29面。
6.宗教迫害的基础是什么?
教会控制政治,政教合一。
7.逼迫既然肯定是错误的,行逼迫的政府必然如何?
也必是错误的。
注:“很多人对信仰上的暴政,是反宗教性的这一点似乎不甚敏感。无论错的一方是谁,逼迫者不可能是正确的。”——托玛斯·克拉克(Thomas Clarke, 1819)《不宽容的历史》(1819)卷一,第3面。
“君不见几乎所有世上的政府在宗教事务上总是错误的吗?”麦肯雷(Macaulay,1800-1859;著名作家与英国政治家),《评注与历史论文集》(1865年版)卷二,第60面。
上帝从不强迫人的意志或良心,但撒但为了把人置于罪恶之下,就诉诸强制性武力,为了达到目的,撒但就利用宗教和世间掌权的,鼓动他们设立和强制执行人的法律,对抗上帝的律法。
8.基督说逼迫他信徒的人处在什么可怕的欺骗之中?
“我已将这些事告诉你们,使你们不至于跌倒。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侍奉上帝。”约16:1-2
9.最早的杀人犯是谁?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约8:44
10.当雅各和约翰想叫火从天上降下来烧那些不接待基督的撒玛利亚人时,基督对他们说了些什么话?
“耶稣转身责备两个门徒,说:‘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5-56
11.罗马教皇有没有说自己有逼迫的权柄?
说过。
注:“罗马教会比世上任何其他的机构都更多的流过无辜之人的血,任何有一定历史知识的新教徒都不会对此存有疑问。关于教会所受之逼迫的备忘录,现在实在少得可怜,无法真实了解受害者的人数。然而可以肯定,任何想象力也不足以了解到他们所经受的痛苦。”——利克(W.E.H.Lecky, 1838-1903)著《欧州理性主义之兴起及影响》(1910版)卷2,第32面。
“这项要求实施强制管辖的权限,可想而知,受到了诸多非正统(非罗马天主教)作家的否定。因此,Marsilirs Patavinus(Defensor Pacis, Ⅱ iv),Antonius de Dominis(De rep. eccl. Ⅳ,Ⅵ,Ⅶ,Ⅷ),Richer(De eccl., et pol. Potestate, Xi-Xii),以及后来的皮斯托亚会议(The Synod of Pistoia),都一直认为各种形式的强制管辖权限,只限于世间政权,他们力图把教会限制在使用道德方式的范围内。这种错误观念一直受到罗马教皇的谴责,故此,庇护六世在Buluctorem Fidei中,对皮斯福(Pissfoian)的提案作了如下申明:(前面提到的主张)主张教会没有以超出教规而强制对其命令服从的权柄:这就是说教会“没有从上帝领受权力,可以不仅凭劝教与教勉来指导,而且能用法规命令,用外在的无损健康的惩罚来强治亵渎和有过犯的。”【摘自Adassiduas(1755)of Benedict XTV】,这就导致了那种被谴责为异端的制度。也不可认为教皇的法律必须纯属灵性方面的,其处惩只能具有属灵的性质。教会是一个完整的社会。教会有权为达到其目的而使用一切手段。然而这些远不只是属灵的事物和处惩而已:因为教会要有一些物件,如教堂、学校、神学院,以及维持这些的保障之物。对这些财物的管理与保护所要求的,并不限于灵性领域。法规文献的一大部分不可避免地是决定其管理之情形。的确,认定教会是属灵社团的论断是荒谬的。教会一切活动的最终极目的是灵性的,但不可对其手段和现行机构亦作如是观。所提出的问题是,教会不仅可以宣布对亵渎者处以身罚,而且还可以自己执行这些处罚。至于这一点,看看为教皇庞尼菲斯八世(Boniface VIII)所明确肯定的看法,即教会有权借助世间政治来执行其判决,就很清楚了。这个发表在“信奉独一至圣”(BULL ‘Unam Sanctam’)上的圣谕,即或不把它作为教皇在信条上阐释信仰中某一方面的一部分见解,也是十分明显地是与神学家在神学上所认定的具有这种性质的表述密切相关的(Palmieri, De Romano Pontifice, thes, xxi)。这是一种神权政治性,而不是实际重不重要的问题,因为世间政府久已不再认为有强制执行任何信仰权威之决定的义务了。这种手段在大多数人不愿再作天主教徒时,就显得不可避免了。所预想的情形只有当全国在属灵上完全是天主徒,承认教皇的决定有约束良心的作用时,方能成立。”——《天主教百科全书》卷12,第266面,“教皇”条;纽约:The Gilmary Society , A Membership Corporation。
业已证明,罗马天主教是唯一真正的教会,借其神圣的特权必须单单为自己要求有自由的权利,因为这样的权利只能为真理所拥有,决不可以为谬误所拥有。至于其他的宗教,教会决不可撤回其利剑,而应要求立法机关不许他们宣传错谬的教义。其次,在一个大多数人口都是天主教徒的国家里,教会应该要求不让错谬有合法存在的空间。倘若宗教的少数派实际上存在的话,应该只给他们一种象征性似的存在,而不予传播其信仰的机会。倘若实际的情形,或由于政府的敌意,或由于异教势力的强大,使得这一原则无法操作,那么,教会(天主教)将作出一切让步,接受对其他崇拜在法理上(de jure)的容忍为一种小小的过失。然而,在一些国家,天主教会必须给予一切教派完全的自由,在他们本应有权单独要求存在的立场上作出让步,而与别的宗派共处。……我们要求改正教明白,倘若改正教要在神学上或实践上宣扬谬误与真理具有相同的权利,特别是在关系到人的最高权利和义务受到威胁,天主教会即使背上背信弃义的恶名,也将在所不惜。教会不会为其缺乏容忍而感到脸红,教会不仅要在原则上维护而且在实践上要践行。”——F. Cavalli,S.J.,in La Civilta Cattolica(耶稣会士在罗马的一个机构)1948年4 月,引自《基督徒世纪》之刊首语,1948年6 月23 日,第623面。
“相应地,有理由相信”,保罗亨廷顿在论到现代政治发展时说,“古老的政教合一,或政教分立的问题将会以一种千年未见的暴风骤雨般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是否对这风暴有充分地准备?我们能否明白其风向要从几个方向猛吹过来?”——The New Levitanthan(1946年版),第9面。
这种错误的立场曾受到麦肯雷爵士(Lord Macaulay)有力地回击。他这样说:“那从宗教教义分岐之始,一直为各宗的偏执人士所持的教义,若剥去其语言上的修辞而将其浓缩为几个字,那就是:我对你错。你若比我强,你就应当容忍我,因为宽容真理是你当尽的义务;倘若我比你强,我就要逼迫你,因为我的职责就是惩处谬误。”见其《评注与历史文集》(1865年版)卷,第333,334面。
本杰明·弗兰克林:“一种宗教若是好的,我就认为它会自己扶持自己。若不能自已扶持自己,上帝是不会扶持它的;因此其信奉者便只好向世间政权求援。这在我看来就是不好的征兆。”——《本杰明·弗兰克林论文集》卷八,第154面。
约翰·卫斯理曾有这样的劝告:“不要因为人想法与你不同就责备人:让每个人享有充分而完全的思想自由;让每个人都运用自己的判断力,因为人人都必须自己向上帝交账。当憎恨每一种任何程度的逼迫。如果你不能劝说一个人接受真理,千万不要强求。如果爱不能迫使人前来,就把他交给上帝好了。”——《给卫理公会信徒的勉言》见其《文集》卷八,(1830年版)第357面。
12.领受并遵循哪一条圣命可以消除一切压迫和逼迫?
“要爱人如已。”太22:39;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
13.爱是不对人怎样?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
14.基督如何祝福受逼迫的人?
为义受逼迫的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太5:10-12(另见启2:10;启6:9-11)
注:世界是恨义爱罪的。这就是耶稣到世上来的时候引起仇视的原因。那些不接受上帝之爱的人会觉得基督教是不安的因素,迟早会向真理及其代表开战。与上帝相交必与世界为仇。
“在(罗马教)教会的眼里,改正教是地地道道的异端,如果说这一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冒犯,那它所冒犯的只是真理……
“我们并不对良好的信心,或物质上与形式上的异端之间的分别存有疑问。那些改正教徒中的物质派异端,那些在愚昧之极中否定一些信条、而仍天真地相信自己掌握了信仰的全部的异端分子,根本就不是我们或教会要正面肯定或否定的对象。只有那看透一切的一位能了然其心中的所怀存的。但在我们看来,那种认为改正教总体上不能被看作是异端,不能将他们视为是有意地拒绝亮光的看法本身,应该受到无限制的谴责;把它看成是与现行救恩制度,以及与上帝正确地给予人在其能力之内掌握到真理的方式的有效性相对抗的。
“在这一方面,如同在教义的其他方面一样,惟有教会(罗马天主教)是我们的唯一的指南。教会历来将改正教视为异端,称其为异端并把它当成异端对待,是无须否定的事实。我们无需向教会指出她的这种做法,‘只是部分的属实’或是‘不必要的动怒’。
“我们憎恨这些没有脊梁的天主教徒,他们为了感化这些改正教徒而视其为亲情之眷而同其合作。”——《西方守望者》(罗马天主教刊物)1916年1月27 日。
“事实上,教会一开始对异端的处理是很宽大的,只是开除其教籍,没收其财产,……直到最后教会才被迫采用极端的处罚;第二,经验表明没有其他办法了:教会是逐渐前进的,用尽了各种方式,先是开除教籍,随后又加上了罚金,然后是放逐,最后教会被迫动用死刑(着重号是原作者自己加的),异端藐视开除的处分,并扬言说除名是没有力量的。若要对他们课以罚金,他们仍是既不敬畏上帝也不敬重人,相信总能找到一些无知的人去相信并支持他们。如果将他们下监或流放,他们又要用言语腐化那些与他们相近的人,用书籍腐化那些远方的人。所以惟一的办法就是送他们回老家(着重号是原作者自己加的)。教会的社会与其公共秩序必须维护,以便人的心灵可以靠真正的信心与善行而分别为圣,他们因此可得享永远的救赎。”——(公共教会法研究所),p. marianus de Luca,S.J.(罗马天主教徒,罗马格尔高利大学教授),卷一,第143面,(1901年)。
注:这篇文章受到教皇里奥十三世的高度赞赏。我们不仅能从中看出罗马教会的残酷,也能领略到改正教徒的美好信德。
本文由【现代真理网站】首发,转载须告知。
本文链接
下一篇:第十一章唯有在基督里才有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