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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课补充:子上帝

     

    王敬之 | 白话圣书神学——第四课补充:子上帝的神人二性

     

     

      6、耶稣的人性与全人类的关系: 

      耶稣来到世上是要作为全人类的救主,因此,他要作为全人类的代表。但他是以集体的方式,还是以个人的方式来代表全人类,为我们牺牲,为我们付上赎价呢? 

      前面我们说到,耶稣是我们的榜样。现在我们主要谈他替身的作用。 

      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耶稣虽是神,但他也是人,因他取了我们的人性。因为他是人,他才能替人;若他不是人,就不能替人。 

      那么,他又是以怎样的方式来作我们的替身的呢?他是把人类作为集体看待来代替的,还是单个地来代替的呢?或者以上两者都是? 

      因为对于他人性理解的不同,就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福音,因而对福音的理解和讲法就会完全不同。 

      1)以集体的方式: 

      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耶稣是把全人类视为一个集体,他是为了全人类这一个集体而牺牲了。因此,耶稣的死就使得全人类每一个人都“称义”了。 

      所谓的“称义”,就是“宣布无罪”的意思。这本是个法律上的名词。 

      因此,在他们看来,宣布无罪的这个动作就叫作“称义”。 

      基于这样的理解,他们便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是为了我们全人类而死,这就意味着他已经将我们全人类从罪里释放出来。因此,全人类就都称义了。 

      这种称义观正是我们本会1888信息研经小组对福音的解释。他们对于称义就是按照这样的方式来传讲的:既然耶稣在两千年以前就已经让你称义了,因此,因信称义的实质不是让你因信而称义,而是让你因信发现自己已经称义了。 

      这种理解的实质就叫“因十字架称义”。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每个人而死了,因此,每个人在法律上就已经称义了。所以,称义就不是因着信。这是个巨大的偷换概念。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来讲一下有关真理和异端的概念。什么叫真理?什么叫异端?真理与异端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 

      异端中间有没有真理的因素?有!但也就它那一点来说,是真理。如果将它扩展开来就不是了。 

      其实,真理总是平衡的,但异端却是把某一个部分扩大化了,只是单独地强调某一点。因此,就把一个真理变成了一个异端。 

      比如:关于安息日的教义,本身是圣经中的一个真理。但是你若把安息日当成一切,就是一个异端。所以,即便是一个真理,如果把它的位置放错了,也会成为异端。但只要把它放在当放的位置,它就是一个真理。 

      再比如说:上帝的律法与恩典本是平衡的,但在基督教界却经常出现片面地强调上帝的恩典和律法的事。我们说,律法本身是真理,恩典也是真理;但是这两者是平衡的。一味地强调律法就会变成异端,叫作律法主义;一味地强调恩典,就会走到另外一个异端,变成廉价的恩典。 

      这样看来,异端本身就它的那一点而言,它不是异端,问题在于超越了它的范围,它就变成异端了。 

      同样的道理,上帝的爱是真理。但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上帝的爱,而忽略上帝公义的一面,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异端。 

      有了上述这个概念,我们再来区分几个新的概念。 

      对于小的真理的偏离,就叫小的异端。对于一些重大真理的偏离,就叫大的异端。上帝的爱显然是大的真理,但人若一味地强调它,就会变成无限的偏激,就会变成大的异端。 

      1888信息研经小组就是片面地强调上帝的恩典,因此,就从一个大的真理走向一个大的异端。这些人都非常热心,他们把福音说得比福音更好。 

      其实,福音是说,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而死,因此我们可以藉着他称义,而不是说他在十字架上一死,就已经让我们称义了。 

      但是,1888信息研经小组却认为,耶稣就是代表了整个人类的集体,他是为全人类集体而牺牲的。因此,他们提出了所谓的“普世性无条件称义”的说法。 

      他们依据的经文是:罗5: 12-18节。因一人的义行,众人都称为义。 

      罗5:16-18“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上述这段经文看上去,人称义似乎是无条件的。但实际上都是有条件的。这条件在哪里讲的呢? 

      其实,罗2:-4:都在讲称义的条件,都在讲人怎样才能在律法上称义。因此,到了第五章的时候,保罗就将犯罪与称义这二者作了这么一个对比。 

      如果我们脱离罗2-4章的话,直接就拿上述这一句话来看,就会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 

      一个人犯罪,所有的人都跟着翻船,似乎是没有条件、没有选择的;同样,一个人称义,所有的人也是无条件、无选择地称义。 

      但事实上,圣经不支持这样的观点;因为称义是有条件的。因此,这种答案是错误的。 

      2)以个人的方式: 

      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耶稣虽为全人类作出了牺牲,但他却是为单个的人——你和我而死的。他是单个地作了我们的替身。 

      {罗5: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著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事实上,耶稣在十字架上是为我们单个而死的,虽然代替的总和是个集体,但他不是为集体一次性地代替。换句话说,他虽为我们一次性地献上自己作为赎价,但代赎的效用却是单个地发挥的。 

      因此,如果你没有单个地接受耶稣牺牲的功效,没有藉着他的血来涂抹你的罪,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对你来说也是没有用的。他对于每一个单个的人来说是一对一的,就像电视频道一样的,虽然只有一个发射台,但是很多台都能接收得到,且接受的方式是单对单的。 

      3)为一部分人而死: 

      浸信会认为,耶稣只是为一部分人而死的,就是为那些得救的人而死的,而不是为那些还没有得救的人而死。因此,耶稣只是为了得救的那一部分人而死的。 

      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固然只有那得救的人,才能获得耶稣在十字架上牺牲的果效。因为只有这一部分人获得了他的好处,但是耶稣替人赎罪的这个好处原来是预备给所有的人的,只是许多人没有领受罢了。 

      有一位传道人在讲道时,想要送几本圣经给现场的听众。当他郑重地提出要当场送给有需要的听众时,一时并没有人举手。但后来有个小孩子举手,他就送给了他一本。后来又有一个老太太也想要,也拿到了一本。 

      于是,传道人就利用这事来作个比方,说明福音是上帝白白地赐予人的,人只要相信和接受就可以了。 

      其实,这个比方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他只说明了一部分,还少了一个部分。他应该再加上一句说:两年以后,我要来看一看,你们拿到圣经的人读了没有?如果到那时你还没读圣经的话,我就要把它们再收回来。   

      同样的,耶稣虽然已将福音白白地赐给我们,但是他不会从此以后不闻不问。他在圣经中明明地应许我们,他要回来,为要审查我们每个人对福音究竟作出了怎样的回应? 

      因此,上帝的福音不是单单地赐给人就算完事了,而是需要通过审查的。换句话说,福音包含了审判。 

      事实上,上帝的福音虽是无偿提供给人的,但对于人来说,却是有条件领受的。 

      因此,福音是有条件的无偿。这种说法,看似矛盾,其实不然!  

      比如说:我拿出一百块钱放在这里,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来拿,但我有一个附带条件——你拿了这一百块钱,必须要好好使用,否则的话,我要罚你。 

      有了这个前提条件,对于想要拿这一百块钱的人来说,他就要好好思量一下了。同样,上帝也不希望人徒受恩典,而不作出任何的牺牲! 

      所以,对于一切愿意领受他福音的人,上帝也有所要求。不然的话,上帝的恩典就会变得廉价,甚至一钱不值!因为人得来的容易,往往就不会很好地珍惜。但是上帝希望人要好好珍惜他的恩典,因此,他提出了合理的要求。 

      这样看来,对于传讲福音的人来说,最要紧的是要传讲平衡的福音;因为传讲福音最容易失去的就是平衡。 

      马丁·路德曾经讲过:几乎所有的传道人都像喝醉酒的人骑在马上,他们不是从马的左边,就是从马的右边摔下去。因为传道人不是强调恩典,就是强调律法。但魔鬼不在乎你从哪边摔下去,只要目的达到就行。 

      传道人要想不摔下去,就只有一个办法——不喝酒,稳当地骑在马上。 

      来2:9说到,耶稣“为人人尝了死味”,说明他是为每一个人——单个的人作出了牺牲,单个的人加起来就是个集体。 

      我们之所以在此花了这么长的篇幅,来讨论有关耶稣人性的问题,就是因他与我们传讲的福音密切相关! 

      当今基督教界所流传的福音之所以很混乱,最终极的原因,都是对耶稣人性看法的扭曲。比如,耶和华见证人教,不承认耶稣的神性。摩门教也是。当然,他们都是公开的异端。 

      我们再看一段经文: 

      耶稣受洗的时候,上帝曾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 

      这里所说的“爱子”包括了多少人? 

      包括了所有愿意相信和接受耶稣,并且有着与他同死同复活之经历的人。换句话说,是指那些愿意把十字架牺牲的好处用在自己的身上,来经历这一切的人。而1888信息研究小组认为是包括全人类的,这是错误的。 

      所以,我们再强调一下:什么叫异端?异端就是对重大真理的严重歪曲。并不是说它里面没有真理,其中还是有一些真理的,但却使它失去了平衡。 

      犹太人一个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呢?按照我们今天的标准来讲,他们的教义也是异端,因为他们片面地强调律法。律法本身虽是真理,但是人为地将上帝的律法高过他的恩典,就成了异端。 

      今日基督教界最大的问题就是片面地强调上帝的恩典。虽然在讲道中会说,恩典和律法是不可分开的。但仔细听听,多半讲的是恩典和爱,至于上帝其他的要求似乎都无所谓了,只要有爱就行了。 

      英文有这么一句话:“Is God Particular?”上帝是很挑剔、很苛刻吗? 

      我们常常会批评某个人对人或对事很挑剔、很苛求。上帝是否也是这样呢?其实,上帝对你也是这样!难道上帝就只有爱,而没有其它的方式和要求吗? 

      事实上,对一样东西或对某个人有所挑剔、有特别的要求,并非不好。说明他很在乎!同样,上帝因为很在乎你,所以,他会向你提出一些合理的要求: 

      第一,他不允许你拜别的神;第二,他要求你在安息日来敬拜他,与他同享安息…… 

      可见,上帝是非常讲究的一位!他很在乎我们,他也很在乎他的恩典和律法。 

      所以,我们必须谨慎地对待他所赐予我们的恩典和律法。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现在的人们已经把上帝的恩典和律法放在了不讲究的地位了,只要两条大的纲要——爱神、爱人,来代替它的细节就完了。至于究竟如何去爱上帝、爱人就不提了,就把上帝话语中讲究的部分拿掉了。 

      远志明应该算是华人基督徒中的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原来是北京人民大学哲学系的博士生,也在那里当老师。文革后期曾参加过人民解放军,当上了排长。他经历过很多政治运动。他和我个人以及我们安息日会都是好朋友。有一次,他被我们安息日会邀请来放一部电影,就是关于他以前做知青时的一些内容。我在和他交谈时,就问他一个问题:你对圣经中的安息日有什么看法?他回答得似乎很干脆:上帝不在乎这些。为此,林牧师曾写了一篇文章:“上帝在不在乎?” 

      很明显,圣经的回答是:在乎!上帝说:“你们不守我的安息日要到几时呢?” 

      所以,上帝不在乎的事情,我们就不要在乎;上帝在乎的事情,我们也要在乎!但在圣经中,有一个事情,上帝不在乎——无论你犯了什么样的罪,上帝说,我来给你赦免。虽然你可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的恩典可以不在乎这个事。 

      换句话来说,对于犯罪的每一个行为,上帝都是在乎的;但在他赦免的这件事上,无论你犯了什么罪,他都可以赦免。因此,就这一点上来说,上帝是不在乎的。 

      事实上,我们每犯一个罪,上帝都是很在乎的,因为上帝不希望人犯罪。不然的话,耶稣就不会死了。所以,每犯一个罪,上帝都是很在乎的。 

      所以,讲到耶稣的人性和我们的关系,我们需要牢记一点:耶稣是为我们单个地而死,我们的得救也是在耶稣里单个地得救。抓住这一点,就不会有偏差。 

      当然,这个单个可以是全人类,也可以是一部分人。但事实上,最后的效果只有发生在一部分人身上,正如耶稣自己曾说:“蒙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因此,最终的效果只在一部分人身上实现。你我将来会是这一部分人中的一员吗? 

      7、耶稣的人性与基督徒生活之间的关系: 

      1)我们需要健康地活着: 

      在圣经中我们发现,耶稣既取了人性,他就与我们没有什么两样。圣经记载,他饿了也要吃,渴了也要喝。他跟我们是一样的需要。虽然圣经说他“常经忧患”,但耶稣始终是在度一种健康的生活。在圣经中,我们找不到一处经文表明耶稣是生病的。说明他一直是健康地活着。所以,我们也应当有一个健康的生活。 

      其实,“道成肉身”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的“肉身成道”。 

      林前6:13下,“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了身子。”主之所以道成肉体,也是为了我们这个肉身,使我们的肉身成为道。 

      13节: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上帝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继续往下讲:人不能淫乱。 

      19节又说:“身子就是上帝圣灵的殿。” 

      上上下下都是讲我们的身子。 

      林前6: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 

      这里的上下文都在告诉我们,这个身子就是我们的肉身,是有肚腹的肉身。教会的肚腹在哪儿?信徒的身子。 

      上帝仰望透过圣灵的大能,藉着他的道,使我们的情欲之身可以分享上帝的品格。正如彼后1:4所说:“……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份。” 

      罗8:3说到:“在肉体中定了罪案”,说明上帝是为了帮助我们这个肉身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为了让我们这个肉身得胜罪恶。 

      2)祷告: 

      耶稣在世上时,曾花了大量的时间来祷告,来胜过他的软弱。其中一个典型的软弱,就是客西马尼园。耶稣的人性不能承担住他要来的压力了,他的人性软弱了,所以靠祷告来坚固。 

      同样,我们基督徒的人生也需要藉着随时随地不住的祷告来获得能力,战胜各种人性的软弱。 

      3)上帝的道: 

      耶稣总是说“经上记着说”,“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他的一切的能力都是从上帝那里来支取。 

      怀师母说:他用人性握住人性,用神性来握住神性,但他并不是用人性来救我们,也不是用他的神性来救我们,而是用他的人性和神性作为一个媒介、作为一个导体,让我们的人性藉着他和上帝的神性在他里面可以联合。 

      所以,我们不可以认为耶稣救我们是凭他自己的神性。事实上,他放弃了自己的神性。他的神性使他有资格来救我们,但是他是靠上帝的能力。  

      思考题: 

      1、耶稣为什么要取人性?(可以从《基本信仰27条》中寻找一些答案) 

      2、比较一下,认定耶稣的人性是有罪性的和无罪性之间的异同? 

      你可能会发现一个惊讶的答案,可能发现两者之间的冲突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大。强调耶稣的人性是有罪性的,是在强调耶稣为我们的榜样的作用。而强调耶稣是无罪性的,可能是想强调耶稣没有犯过罪,但是他的原因弄错了。耶稣没有犯罪并不是取了无罪性的人性,恰恰相反,而是取了有罪性的人性,但是凭借上帝的能力胜过了罪,因此给我们留下了榜样。 

      怀师母说:他在他自己无罪的本性上取了我们有罪的性情。他无罪的本性是指他的神性,他取了我们有罪的人性是指他的人性的问题。这些都是比较深入的题目,我们无法探求到它的最深妙之处。道成肉身是最深奥的一部分,我们没有办法搞通的。他的人性给我们留下榜样,他的神性赐给我们力量。 

      怀师母在《历代愿望》中说:“作为人子,他给了我们顺从的榜样;作为神子,他赐给我们顺从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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