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课 死亡与复活
- 圣经分题详解-林大卫牧师
- 2018-06-21 20:38
存心节:
“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传9:5)
引言:许多人,包括受过高深教育的人在内,对死后的事是茫然无知的。他们所有模糊的概念多半是从神话小说、老妇闲谈或古典遗传得来的。这些都不是可靠的根据。人类既是上帝所造的,所以,上帝对人的本质和死后的问题是最清楚的。事实上,他已经在《圣书》中赐给我们充分的资料,使我们能对这问题得出一个很清楚的概念。
在翻阅《圣书》之前,我们必须事先将我们对这问题所有的成见——不论它是正确的或是不正确的——都置于一边,而诚心询问何为《圣书》的教训。在看明了《圣书》的教训之后,我们还要提出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来进行分析。
灵魂的本质
一、上帝创造人类始祖的过程如何?
“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2:7)
注:本节经文是《圣书》中头一句论到人类有“灵”的话。同时它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翻译《圣书》的工作中所存在的一个问题。
《圣书》既是一部论到宗教的经典,其中的宗教专名词自然很多。可是这些专名词并没有适当的中文对象。故此在译经时,若不是用译音的方法来创造新的专名词,便是借用中国现有的宗教名词作为《圣书》原文的中文对象。前者可以“撒拉弗”和“撒但”为例子,后者则应举“上帝”、“灵”、“魂”等字为最常见的字眼。
有人反对用“上帝”为创造天地真神的名称,而主张用“神”字。但事实上“神”并不是个专名词,所以在一般不习惯使用宗教专名词的人听来,这字似乎是指一般鬼神,而不是专指真神耶和华。本课乃是专门研究灵魂问题的,所以不便深入讨论“神”与“上帝”的问题。我们把它提出来,乃要说明“灵魂”在翻译上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查《圣书》中有“灵”字,有“魂”字,也有“灵魂”二字并用的。对于这些字,我们先要研究一般的读者所有的主观见解,然后查考《圣书》对这几个字所下的定义。
二、一般现代人士对“灵魂”二字作何解释?
“魂:迷信的人指能离开肉体而存在的精神。”(《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修订本)
“灵魂:宗教家称人死后脱离肉体的未死部分。”(见《四角号码新词典》,商务印书馆1954年第五次修订版)
注:以上两句简明的答案足以代表一般现代人士对“灵魂”所有的概念。但我们知道,这个概念决不是从《圣书》中得来的,因为早在《圣书》还没有译成中文之前,“灵魂”一词已经是很普遍的字眼了。以上词典所说的“宗教家”应以佛教为首,因为灵魂永远不死,而继续“投胎”的道理乃是佛教的遗传。同时,我们发现一切古代拜偶像的宗教都是以灵魂不死的道理为信仰基础的。现在且看《圣书》对此有何教训。
《创世记》2章7节所说“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原文和英文皆作“他就成了活的魂”。但因为“活的魂”似乎不很通顺,所以译经的人把它译作“有灵的活人”。再为帮助读者进一步认识到《圣书》中的“魂”同中文“魂”字含意和用法的区别起见,我们列举以下几节经文来阐明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关系:
创1:20 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原文:水要多多滋生有灵魂的物。)
诗56:13 你救我的命脱离死亡。原文:你救我的灵魂脱离死亡。)
结18:4 世人都是属我的……犯罪的他必死亡。(原文:众灵魂都是属我的……犯罪的灵魂必死亡。)
创9:4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原文: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灵魂,你们不可吃。)
箴12:10 义人顾惜他牲畜的命。原文:义人顾惜他牲畜的灵魂。)
约15:13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原文:人为朋友舍灵魂,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
启8:9 海中的活物死了三分之一。(原文:海中有灵魂的物死了三分之一。)
根据以上各节经文,我们可以断定:
(1)《圣书》中的“灵魂”就是“生命”。
(2)动物的生命在它的血里。
(3)所以一切有生命的动物也有“灵魂”。《旧约》中译作“灵魂”的希伯来文是“尼弗斯”;《新约》中译为“灵魂”的,希腊文是“苏赫”,但事实上这两个字的用途和定义与中文的“灵魂”有所不同。(此外也有几个其它原文字眼被译为“灵魂”的。)因为中国人很少说一般低级动物是有灵魂的。正是为了这缘故,翻译《圣书》的人不便每次直译“灵魂”,而以“生命”代替之,其实如果用“生命”来完全代替“灵魂”,也未尝不可。因为《旧约圣书》中的“尼弗斯”译为“灵魂”的只有27次,而译作“命”、“生命”或“性命”的却有197次。《新约圣书》中的“苏赫”译为“灵魂”的只有23次,译为“命”、“生命”或“性命”的却有44次。
可见和中文的“灵魂”完全相同的字眼,《圣书》原文中是没有的。圣书里也没有话说人的生命在身体死了以后还能变成一个不死的、有知觉的鬼魂。
三、《圣书》有话说“灵魂”是能死的吗?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
“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雅5:20)
“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上帝之道被斩者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20:4)
注:以上三节经文说明:①灵魂能死。②也能复活。③身体和灵魂也可能“灭在地狱里”。所以我们可以断定,人在复活时,灵魂和身体同时复活。义人的身体和灵魂将要承受永生,不再死亡。恶人的身体和灵魂要在火湖中被消灭,不再存活。
四、死人的灵魂在复活以前是怎样的?
“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传9:5)
“耶稣……对他们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门徒说:‘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稣这话是指着他死说的,他们却以为是说照常睡了。耶稣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拉撒路死了。’”(约11:11-14)
注:以上二节经文告诉我们:①死人毫无所知。②死人的灵魂是“睡了”。耶稣论到拉撒路的话颇有意义,说明耶稣要向门徒阐明一项新的真理。因为门徒还不十分明了《圣书》对死人状况的教训,所以耶稣向他们介绍一种新的观点。耶稣称死为“睡”,因为他知道总有复活的一天。有一天,耶稣将要“叫醒”一切死人。其实《旧约圣书》中早已采用这种说法:“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但12:2)“死人要复活,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来。”(赛26:19)
正因为死了的义人终必复活而再不死亡,所以上帝总看他们是活的。对于这一点耶稣说明如下:“论到死人复活,上帝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22:31,32)从永恒观点来看,这些义人睡在坟墓中的数千年等于一刹那的时间。他们只是暂时做死人,而永久做活人。
所谓的“睡”乃指灵魂,因为身体的“睡”和“醒”不需要耶稣施行神迹。身体睡觉的时候,对环境的变化和时间的长短是没有知觉的。及至身体死了,灵魂也睡了,他就更不可能有知觉了。约翰所记载拉撒路复活的故事告诉我们,他死了四天之久。如果死人是有知觉的,而且义人的灵魂可以升天,或是进入“乐园”,按理约翰应该将拉撒路这四天的经验记录下来作为我们的启迪。其实拉撒路在死亡中并没有任何特殊经验,所以复活之后也没有什么可讲的事。再者,如果拉撒路作为耶稣“所爱的”朋友死后进入乐园的话,耶稣不应叫他回到这个痛苦的世界上来,耶稣却应安慰他的姊妹说:“不要哭,拉撒路已经回天家了。”其实《圣书》中从来不用这种不符事实的话来安慰人,自古以来,义人的安慰乃是复活的盼望。
复活的盼望
五、古代圣贤如何展望到复活的日子?
“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因有儿女就心满意足,将其余的财物留给他们的婴孩。至于我,我必在义中见你的面;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诗17:14,15)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罗4:17)“他以为上帝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来11:19)
天使对但以理说:“你且去等候结局,因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来,享受你的福分。”(但12:13)
“‘在拉玛听见号啕痛哭的声音,是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耶和华如此说:‘你禁止声音不要哀哭,禁止眼目不要流泪,因你所作之工,必有赏赐,他们必从敌国(指死亡的境地)归回。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15,16)
“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所以,你们当用这些话彼此劝慰。”(帖前4:16-18)
“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因为上帝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来11:39,40)
注:《圣书》中没有“死人回天家”的说法。以上所引证的经文说明死人必须先复活,然后才能回天家。《希伯来书》告诉我们,古人虽然凭信心“得了美好的证据”,但还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因为他们必须等待基督复临,那时他们要同时复活,“与我们同得”上帝所应许的永久福分。
六、复活的身体与我们现在的身体有何不同?
“他(耶稣)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一3:2)“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从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林前15:20-23)
注:以上经文告诉我们,基督的复活乃是义人复活的典型。复活的义人必要像基督一样,基督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时,“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耶稣说:‘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他们正喜得不敢信,并且希奇,耶稣就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便给他一片烧鱼。他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24:37-43)根据《圣书》的记载,耶稣复活的身体也可以适应太空之间的特殊条件。在他复活四十天之后,“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徒1:9)可见复活的身体与现在的身体不同。保罗说:“所种的(身体)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林前15:42-53)
七、还有什么经文说明死了的义人必须复活,然后才能升天?
“大卫并没有升到天上。”(徒2:34)“死人若不复活,……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林前15:16,18,32)
注:大卫乃是诚心悔改认罪,蒙主悦纳的人(见诗51),《圣书》也称他为先知(见徒2:30),所以我们断定他是能得救的。但根据《新约圣书》的话,他死了一千余年之后还没有升天。可见他像其他古代圣贤一样,还在坟墓里等待复活的日子。保罗也很明了这个真理,所以说:“在基督里睡了的人”唯一得救的希望在于复活。这使基督复临的指望显得格外重要了。
八、为什么有些敬虔的信徒在临死时能听见天使的音乐或看见荣光的美景呢?
“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来11:13)
注:纵然有人在临死之前听见或看见特殊的现象,这并不足以证明他们在断气之后还能听见或看见这些事。我们相信这是上帝所赐给他们的安慰,让他们“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他所应许给他们的永久福乐。从他们主观看来,临死之前所感受到的喜乐同复活之后的欢乐场面是紧相连接的,因为他们睡在坟墓中的一段时期,不论长短,在他们只是极短的时刻,正如同人平常睡眠时不感觉黑夜的长短一样。
难题解答
九、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岂不是当天到乐园了吗?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见路23:39-43)
注:对这问题我们分四步来分析:
①“乐园”的所在地,根据《林后》12章2、4节的话,“乐园”乃在天上:“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再根据《启示录》2章7节和22章1、2节的话,乐园是上帝宝座的所在地:“得胜的,我必将上帝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内街道当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上帝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生命树在乐园里,也在上帝的宝座跟前,可见上帝的宝座正在乐园里。
②耶稣当天并没有到乐园去,因为他在复活之后对马利亚说:“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约20:17)
③悔改的强盗当天并没有死。在太阳行将落山之时,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19:31-34)手脚被钉在木架上的人不容易很快死去。平时被钉的犯人经过数日之后才因饥饿、寒冷和痛苦而死的。耶稣竟然当天断气,乃是因心脏破裂而死(参见第八课)。兵丁将强盗的腿打断,乃是为要防止他们逃跑,同时促成他们死亡。虽然如此,打断了腿的人也不容易当天就死。从这几方面的理由看来,那悔改的强盗当天并没有死亡,所以更不可能当天到乐园里去。
④“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在翻译方面有字眼排列次序的问题。按原文“今日”的位置,可以指“同我在乐园”,也可以指“我告诉你”。根据以上的分析。“今日同我在乐园”既为不可能,本节经文应该译作“我今日实在告诉你,你要同我在乐园里。”耶稣强调“今日”,乃是因为强盗说:“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所以耶稣回答他说,我不必等到将来。今天——就是显然失败和黑暗的日子里,当我像犯人一样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我向你保证:“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那忏悔的强盗当时就得到蒙上帝悦纳的完全平安。
魂游象外
十、使徒彼得岂不是在异象中“魂游象外”吗?
“彼得约在午正上房顶去祷告。……魂游象外,看见天开了。”(徒10:9-11)
注:此种说法也是字汇问题。按“魂游象外”原来是中国古代迷信的说法,用在《圣书》中似乎不很妥当。本节经文原文并无“魂”字,况且所论述的乃是彼得受圣灵感动见异象的经验,与死人问题无关。保罗在《林后》12章2节所说“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等语,也是论到看异象的事,不能用以说明死人问题。人在见异象时,身体并没有死去,而且所见异象是留在身体的脑细胞里的。
离世与基督同在
十一、保罗岂不是“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吗?
“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没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该挑选什么。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使你们在所信的道上又长进、又喜乐。”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1:20-25;2:5-8;3:10,11)
注:以上三段引自《腓利比书》的话说明保罗当时的思想情况,他还是被监禁的囚犯,随时有为道殉身的可能。故此,他常在考虑“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的光荣牺牲,但同时我们注意他的指望乃是“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如果保罗死后便能立即“与基督同在”,他就不需要复活了;况且基督的复临和义人的复活都要成为多余的了。所以我们要问,保罗何以在同一封信中发表如此自相矛盾的言论呢?
为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充分体验到保罗的崇高精神。他既说:“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他就不可能考虑到自己的享受或利益。他又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这“益处”必是基督的,不是自己的益处。保罗既然具有如此崇高的忘我精神,他在考虑死亡时,决不会希望自己升天享福,而一定是希望为基督争光。
根据原文,“与基督同在”也可译为“与基督相同”。此种译法便可解决以上所说的矛盾,并使保罗的这句话同他所说“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的精神完全相符。否则,如果他只是情愿独自离世升天,撇开他在地上的重大使命,那就显明是太自私自利了。
总结以上所述:保罗在《腓利比书》1章23节所说“离世与基督同在”,如果是指一般基督徒死亡的经验,那就等于劝众信徒要赶快寻死才好,因为死了就可与“基督同在”。这明显不是保罗的意思,他所重视并且情愿有的经验不是死,而是“与基督同死”。(参见太26:35)“效法他的死”,也就是为福音殉身。这种“离世”的方式才是“与基督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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